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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坚持“五个坚持”加强街居干部队伍建设

发布日期:2019-08-15信息来源:庐阳分站 字体:【   【责任编辑:admin】

为不断优化街居干部人才队伍,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以机构改革为契机,在干部选拔和使用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,不断规范选拔任用程序,在严管厚爱中激发担当作为,推进街道干部队伍建设。

一是坚持正确导向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大力选拨任用敢于负责、勇于担当、善于作为、实绩突出的干部,注重通过征迁安置、项目建设、信访维稳、社区一线锻炼干部,提升干部抓经济工作、服务群众、城市治理等“六种能力”。

二是坚持规范选用。按照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,认真学习贯彻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党委(党组)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》,制定实施《杏花村街道街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(暂行)》,严格落实选拨任用推荐、考察、试用期制度等和讨论决定程序。

三是坚持严管厚爱。街道党工委严格制定并实施《杏花村街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(暂行)》,从考核机制上进行优化和完善,奖好罚庸,努力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、干多干少不一样、干好干坏不一样,有效激励基层干部新时代的新担当、新作为。

四是坚持培训锻炼。街道与合肥电大合作,先后举办多期三年制专升本合作班,街居共有26名干部参加专升本继续教育,有力提升了街居干部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。此外,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、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,力促干部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、不出事。

五是坚持优化提升。结合“两委”换届、街道体制改革等,大力选拨任用年轻干部,对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不断优化,“两委”干部中,35岁以下人员占比47%;现有“一办七部两中心”中,35岁以下正副职占比35%,通过大力选拔、使用优秀年轻干部,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最佳效能,保证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,保持了干部队伍旺盛的生命力。(范丽、郑昌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