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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江县:坚持“三个突出”强化干部选任监督

发布日期:2023-05-25信息来源:庐江分站 字体:【  

近年来,庐江县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要求,严把干部选任关口,强化县管单位干部选任监督,树正选人用人导向,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

突出关口前移,严格人选标准把关。为规范镇和县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,出台《镇和县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备案实施办法》,明确将县直机关中层正职、副科级机构副职、下属单位正副职、镇机关中层正职、镇直单位正副职调整纳入预审备案范围。围绕职位设置规范、人选资格条件、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、人岗相适等严格审核把关。对涉及预审备案范围内干部职务调整,相关单位按要求报送预审备案材料,县委组织部将会同编办、人社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。经预审批复后,方可按照干部选任程序开展,并形成全程纪实材料。今年以来,已对34个单位132名干部进行了预审备案。

突出专项检查,严格选任程序监督。以县委巡察为契机,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。建立专项检查人才库,从全县各单位抽调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作风品行好的干部参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,选优配强检查组力量,专项检查人才库储备50余名干部。提升专项检查业务能力,每轮检查前,围绕检查流程、重点内容、主要问题及查核方法等,组织检查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,提升准确把握、熟练运用、严格执行干部政策能力。去年以来,先后开展6轮专题培训。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,加强与纪检监察、巡察、审计、信访等部门联系,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线索,强化综合分析研判,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检查针对性和精准度。2022年以来,先后配合市委巡察组完成4个副县级镇选人用人专项检查,1个镇提级交叉检查,结合县委巡察对22个单位开展专项检查。

突出结果运用,严格整改落实验收。坚持压实整改责任,认真做好整改落实“后半篇”文章,以工作实效检验整改成效。建章立制抓整改,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、建立任务清单、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,实行“双签字”“双销号”制度,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督促即知即改、立行立改,对需要长期坚持的,建立完善相关制度,从根本上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出现。将整改情况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、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、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,压实抓整改工作责任,持续加大干部选任监督力度。建立巡察整改监督联席会议制度,成立由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,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。(王赵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