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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1-23信息来源: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处 字体:【   【责任编辑:邹蓬蓬】

根据《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》等有关规定,经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等程序,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体检对象

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照与遴选职位计划数2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186人(详见附件1)。

二、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

体检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(星期六),体检对象请于当日上午6:20前到市政务办公大楼南广场前旗杆下集合,具体分组详见附件2。

逾期无故不到指定地点集合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因故出现招考职位体检入围人选缺额的,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,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。

三、有关事项

1. 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通知书、1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,提前填写并携带《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》(附件3),承诺书中“体检者编号和体温”于体检当天现场填写。

2. 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当天直接交至体检医院。

3. 请体检对象体检前注意休息,清淡饮食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,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,体检须知详见附件4。

四、疫情防控要求

1. 体检集合时进行“安康码”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“二码”联查,请无禁忌而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考生尽快完成接种。同时核查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,凡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显示近14天内从省外来(返)肥的,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报告与手机APP查询均可),体温核查合格方可参加体检。

2. 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体检: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(含港、台地区)人员(入境28天内),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,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、次密接人员,有发热、咳嗽、胸闷等身体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。

3. 体检前要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人员接触,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如出现发热、乏力、咳嗽、呼吸困难、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。体检当天“安康码”为“红码”、“黄码”或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,由现场疫情防控人员处置。暂缓体检人员有关安排另行通知。

4. 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体检期间除项目检查需要外,须全程佩戴口罩,并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。

5. 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,终止其体检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咨询电话:0551-63538760。

附件:附件1: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.xlsx

      附件2: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分组名单.xlsx

      附件3: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.doc

      附件4:体检须知.docx

 

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

2021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