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 通知公告 > 公开遴选

关于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(二)

发布日期:2024-01-10信息来源:市委组织部 字体:【   【责任编辑:汪玮】

根据《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》等有关规定,经笔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试(加试)、考察等程序,现将第二批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体检对象

体检对象见下表。

2023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(二)

 报考单位 职位名称  职位代码   准考证号
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
市场执法监察支队
 公共资源交易执法  01028  0121307122

二、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

体检时间、集合地点另行通知。

请体检对象于体检当日上午空腹报到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 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(加试)通知书。

2.根据规定,处于孕期的考生部分项目可暂缓体检,请孕期考生提前准备好三甲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,体检前提交工作人员登记备案。

3. 请务必准时参加体检确认和体检,无故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
4. 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于体检当天直接交至体检医院。

5. 体检前注意休息,清淡饮食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,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,体检须知详见附件。

咨询电话:0551-63538760

 

附件:体检须知

 


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

2024年1月10日 


附件:

体检须知

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,请注意以下事项:

1.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。

2.体检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
3.体检者需携带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(加试)通知书,提供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。

4.体检表第三页病史部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(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),要如实、逐项填齐,不能遗漏,要求字迹清楚,无涂改。个人信息及“受检者签字”请勿填写。

5.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
6.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

7.除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,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外,不得主动与医生交谈。

8.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
9.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录用。

10.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

11.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,请按有关规定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