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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市纪委监委01001、01002、01003、01004职位加试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10-17信息来源:合肥市纪委监委 字体:【   【责任编辑:汪玮】

1.时间:2024年10月23日(周三)上午9:00--11:30。

2.地点:市政务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(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)。

参加加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《面试(加试)通知书》于当日8: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,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资格,且不再递补。

3.加试方式及内容:加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,主要测查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4.成绩合成:加试满分为100分,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: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。

合肥市纪委监委

2024年10月17日


加试考生须知

1.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
2.考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《面试(加试)通知书》进入考场对号入座,并将身份证件和《面试(加试)通知书》放在考桌左上角。

3.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,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。

4.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,严禁将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。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。

5.领到试卷、答题纸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、清楚地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等。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。

6.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,如遇试卷分发错误、字迹不清、页码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、污点等问题,应立即举手询问。

7.加试考试开始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。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
8.严格按照试卷、答题纸上的要求作答,未按要求作答的,按零分处理。

9.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;不准将试卷、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10.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,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后,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。

11.如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将按照国家和省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合肥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诚信档案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