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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三批城市基层党建省级示范社区推荐对象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0-09-28信息来源:市委组织部城组处 字体:【   【责任编辑:吴非】

为培育先进典型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进一步推动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、整体提升,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,对标《城市基层党建省级示范社区建设标准指引》,按照申报、初审、复审等规定程序,经市委组织部研究,拟将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全椒路社区、庐阳区海棠街道平楼社区、蜀山区井岗镇兴民社区、包河区望湖街道沁心湖社区、经开区芙蓉社区九龙居民区、庐江县庐城镇鲍井社区、肥东县店埠镇镇西社区等7个社区作为第三批城市基层党建省级示范社区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19年9月28日—30日。
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向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处反映。

联系电话: 0551—63537434

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19年9月28日